招标代理:************
招标类型:其他
*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年4月房屋招租公告
为加强*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的实物资产管理,维护国有权益,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现委托************对*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部分房屋进行公开招租,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房屋招租情况表
****年出租房屋
序号 座落地址 建筑面积(㎡) 年租金标底价(元) 房屋状况 竞租保证金(元) 备注
1 翠屏区中山街**号1栋1单元6层 ***.** ***** 良好 ****
2 翠屏区中山街**号1栋1单元7层 ***.** ***** 良好 ****
3 翠屏区中山街**号1栋1单元3层 ***.** ***** 良好 ****
4 翠屏区中山街**号1栋1单元4层 ***.** ***** 良好 ****
5 翠屏区中山街**号1栋1单元5层 ***.** ***** 良好 ****
6 翠屏区中山街**号、**号2楼 ***.** ****** 良好 **** 整体出租
7 翠屏区岷江北路**号附7号 **.** ***** 良好 ****
8 翠屏区岷江北路**号附8号 **.** ***** 良好 ****
9 翠屏区岷江北路**号附**号 **.** ***** 良好 ****
** 戎州路中段4号附**号 ***.** ***** 良好 **** 整体出租
** 戎州路中段4号附**号
** 戎州路中段4号附**号
** 戎州路中段4号附**号 **.** ***** 良好 ****
14 戎州路中段4号附35号 86.17 42861 良好 2300 整体出租
15 戎州路中段4号附36号
16 翠屏区刘臣街138号2幢3单元7楼17号 67.57 9000 良好 490
17 翠屏区刘臣街136号 26.18 29569 良好 1600
二、报名时间以及招租会议召开时间和地址:
1.报名时间:2022年 4月14日9:00起至2022年4月22日17:00止。
2.招租会议时间:2022年4月25日10:00
3.招租会议地址: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201会议室
三、租赁期限:
租用期为二年零八个月,即2022年5月1日起到2024年 12 月 31日止。
四、租金以及相关费用缴纳方式
1、房屋租金以合同签订的租金为准,按期收取,逐期递增3%。****年5月**日前交纳****年5月至****年**月的房租,计算方式为中选年租金除以**,然后乘以8,不保留小数,金额*舍*入。
2022年12月15日前交纳2023年全年房租,2023年月房租租金比2022年月房租租金增长3%,2022年全年房租计算方式为中选年租金。
2023年12月15日前交纳2024年全年房租,2024年月房租租金比2023年月房租租金增长3%。
2、代理服务费的缴纳。中选人须于中选后3日内在代理机构处领取中选通知书,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选房屋2022年全年(12个月)租金总额(计算方式为中选年租金)的1%作为代理服务费。不缴纳代理服务费的,视为主动放弃中选资格,所造成一切责任、损失均由中选人承担。
3、中选人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向出租人交纳租房保证金,金额为2022年两个月的租房租金,计算方式为中选年租金除以12,然后乘以2,不保留小数,金额四舍五入。未及时足额缴纳房屋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合同,视为中选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所造成一切责任、损失均由中选人承担。
4、竞租保证金的缴纳。为保证房屋招租的有效进行,每名报名竞租人须于报名当日按上述表格规定金额向招租代理机构缴纳竞租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的,不予报名。
5、竞租保证金的退还。报名竞租人于招租会议召开当日按时参加竞租,取得中选资格的,签订租房合同后退还竞租保证金;放弃中选资格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未取得中选资格的,招租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代理机构无息退还。
五、招租方式
本次招租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方式,符合条件的承租申请人均可报名参加,同时,该公告信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六、 招租对象: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
3、以下个人、行业或企业团体不属于本次招租对象:从事高噪声、高污染、高油烟、易燃易爆、危化物品的存储、废品回收、餐馆、KTV经营、网吧经营等行业和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行业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命令禁止经营的行业。?
七、房屋租赁咨询、报名联系方式:
1.宜宾市叙州区江源半岛商铺8-2-8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宜宾办事处办理现场咨询、报名。
2.咨询电话:13568566401 联系人:张女士
3.本次招租最终解释权属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
八、 报名要求
1.承租申请人属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原件);
2.承租申请人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竞价招租规则及程序
1.报名期限内,承租申请人向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递交有关个人或单位资料。
2.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授权委托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审查竞价申请人递交的有关报名资料。经确认符合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要求的申请人,通知到现场竞价。
3.所有租赁报价竞价招租当日进行现场竞价 ,所有报价不得低于标底价格,之后新的报价不得低于或等于当前竞价报价。
4.新报价*旦被确认后即生效,不得撤销。
5.在规定报名期限内同一个房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允许现场多次报价、价高者的申请人成为承租人。
6.若在报名招租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价申请人,且报价不低于标底价格,则该申请人成为承租人。
7.因竞价申请人原因造成放弃或被取消中选资格的,该房屋将择期重新竞价。
8.中选承租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和购买权。
十、禁止经营范围
从事高噪声、高污染、高油烟、易燃易爆、危化物品的存储、废品回收、餐馆、KTV经营、网吧经营等人员密集行业、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行业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命令禁止经营的行业。
十一、房屋使用要求
1.房屋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爱护和正确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
2.房屋的使用人不得擅自改变室内承重结构,严禁破炸开洞,变更门窗和拆改煤气管线,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3.房屋的使用人应自觉维护房屋公用部分秩序,保持单元门厅及消防通道畅通。
4、承租人应服从当地市场监管、税务、卫生等部门的管理。
5、承租人在承租期内如需对承租商铺内外进行任何改动和装饰,须经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承租人所经营项目如需报有关部门审批的,须经审批后执行。同时装修所使用的的所有材料均要符合消防规范,不得使用任何易燃、可燃材料。
十二、合同签订
中选人应按时足额缴纳租房保证金后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在中选之日起30日内签订。
十三、特别说明
1、房屋承租的中选人需要开具租金发票的,根据《房屋租赁合同》,招租人向合同签订对方开具发票,不向合同签订对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对象开具发票。
之前通过招租中选的承租人租赁期限未到期而退租的,从解除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以任何方式参加报名。因提供虚假资料报名参加竞租或中选的,取消报名资格或中选资格并没收竞租保证金或租房保证金。在中选签订合同后,被查实实际经营者为之前租赁期限未到而退租的原公司房屋承租人的,按违约处理,招租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没收租房保证金和已缴纳剩余租金。以上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竞租人(承租方)自行承担。
竞 价 须 知
一、竞价申请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凡申请竞价招租的竞租人,皆视为接受本须知及本招租公告约束。
*、?申请人需按自己的要求对房屋进行实地勘查、仔细阅读招租公告,对竞价招租的商业用房、交易条件、合同条款等进行充分了解,对其有异议的,应在申请竞价前提出;对已申请竞价的,应视为无异议,并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竞价招租时间: ****年4月**日**点整。
*、竞价招租地址:*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会议室
*、申请参加竞价招租应提交的资料:
1.竞租人属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原件),招租人将按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入场,非报名者本人不得入场,未按时参与竞租的报名人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租人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资料不齐的,禁止入场,未按时参与竞租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租人应提交租房使用内容承诺函,对于承租用途不适合招租人出租条件的,不予租赁。
附:租赁合同(样本)
招租人: 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
招租代理单位: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3日
附件:
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宜宾市
甲方(出租方): 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租赁物业地址、用途、面积
1.地址:__宜宾_市_ _区_ 。
2.用途: _。
3. 建筑面积 平方米,内含 / 。
第二条 租用期限
乙方租用期从_2022 _年_5 月1 日起至 2024 年_12_月 31_日止。
第*条 租金、保证金等费用及交纳期限
1.租金按年收取, 逐年递增3%。
2022年租期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31日房屋租金 元(大写: ),2022年5月 10 日前交纳2022年房租(8个月)。
2022年12月10日前交纳2023年全年房租,2023年月租金比2022年月租金增长3%,2023年全年(12个月)房屋租金 元(大写: )。
2023年12月10日前交纳2024年全年房租,2024年月租金比2023年月租金增长3%,2024年全年(12个月)房屋租金 元(大写: )。
租金应直接转入甲方指定账户。未按约定时间缴纳的,按本合同第四条第5款约定处置。
甲方收款账号信息:
户名: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
账号:2314 5051 0902 2300 40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行南岸支行
2.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向出租人交纳租房保证金,金额为承租第一年2个月的月租金之和,本协议租房保证金为 元(大写: )。未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合同,视为乙方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所造成一切责任、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如果乙方无违约行为,凭甲方财务部门开具的保证金收据无息退还保证金。若乙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承租房屋期间,其水、电、气、清洁、物管等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租用期内,乙方在经营中的经营性投入、房屋装修费和房屋维修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终止或合同解除时,甲方对乙方的投入不作任何补偿。若甲方要求拆除的添置物或附属设施,乙方应予以拆除;甲方未要求拆除的、因装修产生的附着物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因擅自拆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同时乙方在装修中所使用的的材料必须满足消防要求,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2、租用期内,乙方应自觉采取各种安全保障措施,按照甲方的安全管理要求负责租用房的防火、防盗窃、防抢劫工作,房屋的水、电、气管线严禁乱接乱搭,若乙方的装修方案未达到上述要求而造成甲方和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租用期内,乙方承担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若不符合社区要求或受到处罚的,甲方可派人清理,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乙方立即迁出租赁房屋,每逾期一天按本协议所定的日租金的三倍计收,且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没收保证金且不退还未使用房屋租金,同时甲方有权视情形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最高金额为乙方承租当年度(12个月)合同租金总额的20%:
(1)承租人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租金超过5天以上的;
(4)乙方逾期不缴纳水、电、气费、清洁、物管费等达30天以上。
(5)未重新签订协议或未经甲方许可,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时承诺的经营用途的;
(6)未达到甲方安全管理要求或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拒不改正的。
(7)中选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中选资格,实际经营者为之前租赁期限未到而退租的原房屋承租人。
(8)允许、默许或纵容他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9)其他给甲方带来重大经济或名誉损失的。
6、承租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和购买权。如乙方在租期满后自愿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45日,向甲方提交正式书面续租申请,甲方根据乙方履约情况、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审批。甲方审批同意后,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续约期限最长为2年,续约期间年租金涨幅为3%,续租以一次为限。
7、甲方不承担因不可抗力导致租赁物毁损、财产、人身安全等损失的责任。
8、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结构,乙方对租赁物的装修不得增加其安全方面的风险,否则,乙方装修视作违约,应自行拆除,恢复原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且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解除本合同。
9、乙方需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墙体、水管、电路、气管等设施的变动应将设计图纸、方案报甲方安管部门,经甲方安管部门批准后方能实施。否则,乙方应自行恢复原状,并且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解除本合同。
10、租房保证金或房屋租金缴纳时,存款人姓名(银行回单上标注的为准)必须与“租房合同”上的签字承租人一致,不得委托代交房屋租金或租房保证金。
11、合同未到期擅自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视为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没收租房保证金。
12、合同到期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装修等财产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 禁止经营范围包括:化工、燃气、高用电、高噪声、高污染、高油烟、易燃易爆物品的经营(如:餐馆、歌厅、液化气、网吧、危化物品存储、废品回收等)和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行业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业经营的行业、物品。
第六条 安全补充规定
1、乙方在合同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承租房屋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有权对乙方负责人进行安全告知交底,乙方应对其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原有结构。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以任何形式进行一切危险的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禁止生产、存储、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及其他危险活动。
5、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消防、治安、安全自查等各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消防、治安防范等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6、乙方应在租赁房屋内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保证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并定期进行检查整改、填写检查记录。
7、乙方使用的电器设备、电源线路、消防等设施应符合国家、烟草行业和甲方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严禁在经营场所范围内给电瓶车充电或从经营场所飞线充电瓶车,严禁插线板串联使用、严禁使用如烤火设备一类的大功率电器。
8、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甲方消防设施设备的用途,造成甲方灭火器、消防栓、消防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等消防设施设备的遗失、损坏的,乙方要按照原价赔偿并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9、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租赁房屋内的电气线路,使用的电气设施应符合线路的负载容量。
10、由于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法定安全义务,导致相关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后果。
11、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或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由乙方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 乙方已充分知晓并同意,在租期内,如因拆迁等政府行为,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租金据实结算,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不对乙方装修或其他经营成本进行赔偿或补偿。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应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廉洁条款见附件《廉洁合同》。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乙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地址: 。以上联系地址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告知书、通知书、工作联系单、协议文件、诉讼文书,送达主体可以是合同各方、人民法院及各行政机关。送达主体按照上述地址进行送达,视为有效送达;采用邮寄送达的,以文书签收之日或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联系电话、地址有变更的,应当在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廉洁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有关廉洁规定,为了保证甲、乙双方在经济往来中遵纪守法,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
(四)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或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其他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等特定关系人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乙方提供的干股或由乙方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它“合作”投资。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通过赌博方式收受乙方财物。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委托乙方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它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利益”,或者虽然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
(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授意乙方以本规定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
(八)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乙方谋取利益,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乙方财物。
(九)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拆借资金、要求乙方为子女亲属安排工作或者索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十)甲方工作人员如与乙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在采购活动中申请回避。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二)乙方不得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六)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个人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等特定关系人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七)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不得自行出资与甲方工作人员“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它“合作”投资。
(八)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以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它理财名义的委托,为实际未出资的甲方工作人员提供“收益”,或者甲方工作人员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的收益。
(九)乙方不得通过赌博方式行贿甲方工作人员。
(十)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的授意以本规定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
(十一)乙方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约定在其离职后行贿财物。
(十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签订的合同办事,不得为谋取私利向采购项目相关人员非法行贿,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十三)乙方如果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或采购项目相关人员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单位举报。甲方的举报部门为监察部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条及第二条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责任追究。情节较轻的,进行批评教育或者责令其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条及第三条的,对其列入行业“黑名单”,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未设立履约保证金的从应付款中扣除。
第五条 本合同作为主合同附件,自主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且不因主合同无效、履行完毕、终止、解除等原因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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