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开发区诗经公园照明智能控制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饶阳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饶行审招核字【****】**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开发区诗经公园照明智能控制项目 2.1.2工程地点:饶阳县平安西路南侧,中心大街东侧 2.1.3工程规模:220/380V景观照明电气配电系统设计(设计包含:更换配电柜、电缆及穿线管、手孔井、变压器井及喷泉改造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1.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级级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需持有*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其他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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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饶阳县开发大厦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深州市长江东路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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