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东河广场喷泉设备采购及维修服务项目):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相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
合同包1(东河广场喷泉设备采购及维修服务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云北春(采购人代表)、于广红、李晓伟、郭新刚、白皓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内工建协〔****〕**号文件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东河广场喷泉设备采购及维修服务项目): 0*元。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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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呼市赛罕区大学东街**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号(兴安南路与南*环交汇处西北角)云中国际1号楼**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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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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