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昆线新化站、向韶站站线接触网设备大修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招标编号:****-****-5,项目编号: ******-****]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共有3家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共3家单位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决0家单位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所有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工程有限公司 |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第*工程有限公司 |
中铁***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 |
***.**** |
***.**** |
评分情况 |
**.*** |
**.**** |
**.**** |
项目经理 |
*** |
姚道秀 |
*亚杰 |
执业证书编号 |
湘**************** |
鄂**************** |
粤**************** |
承诺质量目标 |
符合铁路建设标准 |
符合铁路建设标准 |
符合铁路建设标准 |
承诺工期 |
***日历天 |
***日历天 |
***日历天 |
企业工程业绩 |
|||
项目经理工程业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
联系人: 付工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部门: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供电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中山*路***号
联系电话: ***-********
招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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