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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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有关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章招标公告项目基本情况修改为:项目基本情况:总建筑面积 *****.**㎡(计容面积*****㎡),用地面积*****.**㎡。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建设4栋厂房、1栋门卫及厂区内道路、给排水、地基处理、供配电、绿化景观等附属设施。其中厂房最大跨度为**米,多层厂房的建筑高度为**.**米,其中1#厂房建筑面积****.**㎡,2#厂房建筑面积****.**㎡,3#厂房建筑面积*****.**㎡,4#厂房建筑面积****.**㎡,门卫**.**㎡。项目总投资估算*****.***元,建安工程费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2、招标文件中总建筑面积都修改为*****.**㎡。 3、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如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有不*致的地方,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 标 单 位:株洲金城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监 督 单 位:*********** ****年5月**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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