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检验鉴定委托服务项目第2包(第*次)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检验鉴定委托服务项目第2包(第*次)
*、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安开发区经*路与 *** 国道交叉口向南 *** 米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安市梅山中路世纪商务大厦
联系方式:****-*******
*、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检验鉴定委托服务项目第2包(第*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在委托受理的营业场所内分设有许可鉴定类别的服务窗口及业务受理洽谈窗口,室内装有恒温设备,布置有客户休息区。
2、有许可司法鉴定类别分置的办公场所和实验场所,办公和通讯设备齐全。
3、建有存放检验、鉴定的档案室,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档案室环境条件应能满足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方便调阅。
4、建有存放检材的保管设施,其条件应能满足检材不发生变质、变形、腐蚀、丢失,有专职人员负责保管工作。
5、配备有用于勘验的交通工具,其数量及装备应能满足我市行政辖区交通事故处理的需要,且可全天候开展工作。
6、配备有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用于勘验和提取物证,以及进行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的仪器和装备。
7、法医类应有进行损伤检查及病理检查的工作室,具有恒温装置,通风条件良好。
8、为保障血液样本送检的及时性和安全性,法医类成交供应商须确保嫌疑人血液样本依法提取后,**分钟内与办案单位完成交接。
9、可以承担交通事故当事人致伤或致死成因分析并结合客体形态(痕迹)映证的检验、鉴定(进行致伤物或致伤方式推断)并出具结论报告。
**、发生重特大以及疑难复杂案件时,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指令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协助勘察等。
主要标的数量:1 项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整(小写:******.**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履行期限:1 年。(合同*年*签,经*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考核合格的单位可续签下*年合同,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地点:*安市。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签订日期:****年6月**日
*、合同公告日期:****年6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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