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晋城市城区医疗集团区域医疗信息化建设及晋城市第*人民医院院内信息化建设项目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西众华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通达街通达大厦阳光芳汀B座****室
被投诉人 1 :晋城市城区医疗集团
地址:晋城市城区新市西街***号
被投诉人 2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长风文化商务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9层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被投诉人针对质疑事项1的答疑答复缺乏事实依据。2、该项目**分分值为**分,违反政采法相关法律规定。3、该项目技术要求部分违反国家关于******的相关政策。4、评分细则中关于投标人业绩的规定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同时未明确同类项目的具体内容。5、该项目为第*次招标,第*次招标因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而被终止,为避免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应更换采购代理机构。6、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不明确,并且该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7、该项目采购需求中缺乏技术要求以及详细的服务要求,本项目采购需求商务技术条件的参数设置,有限制其他供应商的嫌疑。
*、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条第(*)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2、3、4、5、6、7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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