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草塘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监理(招标编号:****-******-*****)作如下澄清,请各投标人按此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投标活动。
1、第*章评标办法中“2.商务分”中的“②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有效报价系指:通过初步审查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修改为“②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有效报价系指:通过初步审查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本澄清公告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某部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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