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汇城市花园小区消防修复工程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金汇城市花园小区消防修复工程
*、成交信息:
金汇城市花园小区消防修复工程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经济开发区太阳河路黄庄门面房(自东向西第9间)
成交总报价:******元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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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金汇城市花园小区消防修复工程 |
施工范围: |
金汇城市花园小区消防修复工程为室内消防设备维修、更换、改造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拆除并更换消防感温、感烟探测器,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指示灯,更换消防水管,更换排烟风机,防火阀,安装室内消火栓箱,水带,水枪,更换闸阀及止回阀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
施工时间: |
**天 |
项目经理: |
*** |
执业证书信息: |
皖************ |
评审专家名单:许俊、张能军、刘彤。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金色新天地3号楼****室),联系电话:骆工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马鞍山市金色新天地3号楼****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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