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预览
汉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G(****)**号 ****年**月**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P(****)**-6号 | 宗地总面积: | 0.****公顷 | 宗地坐落: | 汉川市庙头镇**弓村,团结路以北、**米规划路以东 | ||
年限: | **年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元 | 受让单位: | ************ | ||||
备注: | 根据鄂政发[****]**号及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规定,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等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元/亩,投产后土地税收不低于***元/亩,能耗、环保和消防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本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版)》要求。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
宗地编号: | P(****)**号 | 宗地总面积: | 6.****公顷 | 宗地坐落: | 汉川经济开发区洪兴村新正大道以西 | ||
年限: | **年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元 | 受让单位: | ************ | ||||
备注: | 根据鄂政发[****]**号及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规定,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等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元/亩,投产后土地税收不低于***元/亩,能耗、环保和消防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本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版)》要求。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
宗地编号: | P(****)**-1号 | 宗地总面积: | 2.*****公顷 | 宗地坐落: | 汉川经济开发区洪*村,平章大道以北,新正大道以东 | ||
年限: | **年 | 土地用途: | *售商业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元 | 受让单位: | ***************** | ||||
备注: | 本宗地拟将以拍卖的方式并带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公开出让。 |
宗地编号: | P(****)4号 | 宗地总面积: | 1.****公顷 | 宗地坐落: | 南河乡北堤村,马口东风渠以南、*鼎路以西 | ||
年限: | **年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元 | 受让单位: | 湖北兴*达纺织有限公司 | ||||
备注: | 根据鄂政发[****]**号及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规定,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等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元/亩,投产后土地税收不低于***元/亩,能耗、环保和消防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本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版)》要求。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
宗地编号: | P(****)**-3号 | 宗地总面积: | 2.*****公顷 | 宗地坐落: | 汉川市南河乡北堤村 | ||
年限: | **年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元 | 受让单位: | ************* | ||||
备注: | 根据鄂政发[****]**号及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规定,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等指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元/亩,投产后土地税收不低于***元/亩,能耗、环保和消防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本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版)》要求。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
*、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汉川市人民大道***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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