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从事高科技产业、旅游项目、医疗项目、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限以自有合法资金(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国土空间规划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养老服务评估;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企业总部管理;机构养老业务;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